【原文】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之君子也,辩义与不义之乱也。
【翻译】
假如现在这里有一个人,看见少许黑色就说是黑的,看见很多黑色却说是白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个人黑白不分。少尝一点苦味就说是苦的,而吃到很多苦的东西却说是甜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个人甘苦不分。现在看到别人做了一点点坏事,都知道指责其错误;可是碰上了大的不对,像侵略别的国家这样的事情,却不知道反对,反而随声附和、大加赞赏,说这是“义”。这难道是懂得义与不义的区别吗?因此我知道天下的君子,把义与不义的分辨弄得很混乱了。
墨子生活的时代正是“战国七雄并立”局势形成之前,诸侯激烈兼并的时期。针对战争频仍的社会现实,墨子提出了“非攻”主张。墨子认为,战争是天下的“巨害”,无论对战胜国还是战败国都将造成巨大损害,因之既不合于“圣王之道”,也不合于“国家百姓之利”。在文中,他对各种为攻战进行辩护的言论做出了批驳,并进一步将大国对小国的“攻”与有道对无道的“诛”区别开来。 他所提出的“非攻”,表达了当时人民群众的主观要求,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虽然也曾想划分战争的性质—正义与非正义,把以“百姓人民之利”作为正义战争的标准,但他不可能从历史发展上认清什么战争是对“百姓人民有利”的战争。 本篇通过几个简单的事例,逐层深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达他的“非攻”思想: 第一,通过为人所不齿的偷盗行为来比喻不义之战。比如:开篇就用有人进入别人的园圃去偷窃桃李,最后引出攻打别人的国家,得出这是不义之战。 第二,通过“义、仁”来作为衡量战争性质的准则。很多人把攻打别人的国家,叫作“义”,并且赞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