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大神能解释一下,什么情况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
肚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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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如果只是做平台的代理会有可能触犯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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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买卖外汇罪构成的条件有几个:1.不通过银行,外汇调剂中心私自买卖外汇;2.私自买卖外汇额度;3.其他以合法形式以人民币交换外汇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4.主动的,故意的,以盈利为目的;5.参与人员是大陆人或者是来大陆的外国人。
非法买卖外汇分为有罪和无罪两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才构成犯罪,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违法所得5万人民币以上,均构成非法买卖外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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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都亏钱了,还犯罪啊,例如和澳门赌场一样,亏都亏了,难道还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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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非法买卖央行的外汇额度,每人每年五万美元额度,超过的属于非法买卖外汇罪,这会涉及洗钱,非法走私,而外汇交易不属于此性质,与此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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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外汇和我们平常接触的炒外汇完全是两码事情。非法买卖外汇大部分集中在银行大门前的黄牛和地下钱庄身上,他们收取人民币,然后境外给你外币,或者境外收取外币,境内给他人人民币,这样代替了银行和外管局的作用,这个才是非法买卖外汇。而外汇市场在经纪商的国内代表处上班的,属于非法经营罪,或者如果欺骗客户说保本收益、老师厉害、稳赚不赔这种属于营销上的诈骗罪;而私自搭建品台,不是真正的海外平台,后台篡改数据这种也属于诈骗罪;普通正规的海外平台在国内设立办事处正常招揽业务,也是违法的,属于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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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主要有:1、影响了国家正常的外汇经营管理 2、私自买卖外汇 3、私自买卖外汇额度 4、变相的非法的外汇兑换 5、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该罪,这个情节严重包括非法买卖外汇数额或者非法获利较大为基础,结合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其他具体情节综合判断。例如,多次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经行政处罚仍然不悔改的;利用职权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影响很坏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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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倒卖外汇等这些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由外汇管理局机关给予警告,强制收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外汇金额3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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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数额上应该达到一定限度、扰乱市场秩序。我觉得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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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买卖外汇罪的认定应注意罪与非罪的界限。根据《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4条和刑法第225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必须是情节严重才构成该罪。“情节严重”是构成该罪的必要条件。一般是指以非法买卖外汇数额或者非法获利较大为基础,结合危害后果以及认罪态度等其他具体情节综合判断。例如,多次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经行政处罚仍然不悔改的;利用职权进行非法买卖外汇活动影响很坏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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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翻阅我国相关法律的具体司法定义了。无法做出正确解答。但现在来看,普通的外汇投资者并不会触犯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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