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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书之有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文王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隹人面,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隹天下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书》之鬼也。 且《商书》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原文】

今执无鬼者之言曰:“先王之书,慎无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重有重之,亦何书之有哉?”子墨子曰:“《周书·大雅》有之,《大雅》曰:‘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有周不显,帝命不时。陟降,在帝左右。穆穆文王,令问不已。’若鬼神无有,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

且《周书》独鬼而《商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商书》。曰:“呜呼!古者有夏,方未有祸之时,百兽贞①虫,允及飞鸟,莫不比方。矧隹人面②,胡敢异心?山川鬼神,亦莫敢不宁;若能共允,隹之合,下土之葆。”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宁者,以佐谋禹也。此吾所以知《商书》之鬼也。

且《商书》独鬼,而《夏书》不鬼,则未足以为法也。然则姑尝上观乎《夏书》。《禹誓》曰:“大战于甘,王乃命左右六人,下听誓于中军。曰:‘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有曰:‘日中,今予与有扈氏争一日之命。且③!尔卿、大夫、庶人。予非尔田野葆士④之欲也,予共行天之罚也。左不共于左,右不共于右,若不共命;御非尔马之政,若不共命。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赏于祖者何也?言分命之均也;僇于社者何也?言听狱之事也。故古圣王必以鬼神为赏贤而罚暴,是故赏必于祖,而僇必于社。此吾所以知《夏书》之鬼也。故尚者《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也?则圣王务之。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注释】

① “贞”为“征”之假借字。

② 矧:况。“隹”即“惟”。

③ “且”通“徂”。

④ “葆士”当作“宝玉”。

【翻译】

现今主张没有鬼神的人说:“先王的书籍,圣人的,即使是在一尺的帛书、一篇简书上,都多次提到鬼神的存在,反复重申,那么这究竟是一些什么书呢?”墨子说:“《诗经》中的《大雅》就写有这个,《大雅》说:‘文王高居上位,功德昭著于天,周朝虽是诸侯旧邦,但它接受天命才刚开始。周朝的德业很显著,上天的授命很及时。文王去世后,常在上天的身边。庄严的文王,美名传扬不止。’如果鬼神不存在,那么文王已死,他怎么能在上天的左右呢?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周书》中写的鬼神。”

而且《周书》独独记载有鬼神,而《商书》却没有记载鬼神,那么还不足以此作为法则。既然如此,那么姑且试着回顾一下《商书》。《商书》上说:“啊!古代的夏朝,正当没有灾祸的时候,各种野兽爬虫,以及各种飞鸟,都不敢不行正道。更何况是人类,怎么敢怀有异心?山川、鬼神,也无不安宁;若能恭敬诚信,则天下和合,确保国土。”考察山川、鬼神之所以无不安宁,是山川鬼神在帮助大禹。因此我知道《商书》中记载有鬼神。

如果只是商代的书籍记载有鬼神,而夏代的书籍上没有记载,那么还不足以用来作为法则。既然如此,那么姑且让我来看看夏代书籍上的记载吧。《禹誓》说:“在甘这个地方举行大战,夏王于是命令左右六人,下到中军去听宣誓。夏王说:‘有扈氏轻慢五行,怠惰废弃三正,上天因而断绝他的大命。’又说:‘到正午的时候,我们要和有扈氏决一死战。前进吧!卿、大夫和平民百姓。我不是想要有扈氏的田地和宝玉,我是恭行上天的惩罚。如果车左不努力攻击敌人的车左,如果车右不努力攻击敌人的车右,那就是你们不执行上天的命令。所以要在祖先神位前行赏,在社庙神主前行罚。’”在祖庙行赏是为什么呢?是告诉祖先分配天命的公平;在社庙行罚是为什么呢?是说治狱的合理。所以古时圣王必定认为鬼神是赏贤和罚暴的,所以行赏必在祖庙而行罚必在社庙。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夏书》中的鬼。所以最远的《夏书》,其次的《商书》《周书》,都多次说到鬼神的存在,反复重申。这又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圣王很重视鬼神。按这些书上的说法来看,对于鬼神的存在,难道还有什么可怀疑的吗?

上一篇:故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若以为不然,昔者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祥上帝伐元山帝行。故于此乎,天乃使汤至明罚焉。汤以车九两,鸟陈雁行。汤乘大赞,犯遂下众,人之[生僻字 虫+高]遂,王乎禽推哆、大戏,故昔夏王桀,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戏,生列兕虎,指画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不惟此为然,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上诟天侮鬼,下殃傲天下之万民,播弃黎老,贼诛孩子,楚毒无罪,刳剔孕妇,庶旧鳏寡,号咷无告也。故于此乎,天乃使武王至明罚焉。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乎牧之野,王乎禽费中、恶来,众畔百走,武王逐奔入宫,万年梓株,折纣而系之赤环,载之白旗,以为天下诸侯僇。故昔者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有勇力之人费中、恶来、崇侯虎,指寡杀人,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诛。此吾所谓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者,此也。且《禽艾》之道之曰:“得玑无小,灭宗无大。”则此言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之;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下一篇:古者圣王必以鬼神为其务,鬼神厚矣。又恐后世子孙不能知也,故书之竹帛,传遗后世子孙。咸恐其腐蠹绝灭,后世子孙不得而记,故琢之盘盂、镂之金石,以重之。有恐后世子孙不能敬莙以取羊,故先王之书,圣人一尺之帛,一篇之书,语数鬼神之有也,重有重之。此其故何?则圣王务之。今执无鬼者曰:“鬼神者,固无有。”则此反圣王之务。反圣王之务,则非所以为君子之道也。

墨子认为鬼神不仅存在,而且能对人间的善恶予以赏罚。 墨子生活在春秋末期,当时战争频繁,人民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王公大臣们都争相夺利,于是导致了战事连绵。在这里,墨子所说的“天”和“鬼神”都是按照当时小生产者所要求的公平合理的愿望塑造出来的,他所诚心信奉的上天和鬼神是他所代表的这一社会阶层自身的虚幻的化身,因为当时这一社会阶层还不可能形成自觉的力量,更无从认识自己的力量,但是在痛苦的生活压榨下,在不公平的待遇下,小私有者和手工业者逐渐取得独立的地位,形成一定的社会力量时,他们不能不提出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的要求。 在本篇中,他列举古代的传闻、古代圣王对祭祀的重视以及古籍的有关记述,以证明鬼神的存在和灵验。从今天来看,这种宣扬迷信的做法显然是落后而不足取的。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墨子明鬼的目的,主要是想借助超人间的权威以限制当时统治集团的残暴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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