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向唐太宗上奏说:“人君能够善始的多,能够善终的却很少,难道是攻取容易,而守住困难吗?大概是因为有忧患就会尽心竭力为天下民众办事,平安逸乐就骄傲放纵而轻视他人。尽力为民众办事,即使是外族人也会与你同心同德;轻视他人,即使是亲戚朋友都会离心离德,就是用威怒来恐吓他们,也只能是表面服从而内心不服。人君如果能够真正做到:看见能引起欲望的东西时,便想到知足;将要兴建土木工程时,便想到适可而止;处在高位时,便想到谦虚卑贱;面临充足饱和时,便想到俭省;遇到享乐时,应想到克制;在平安时,要想到后患;为了避免被蒙蔽,就应当想到采纳不同意见;怨恨谗言邪恶,就应想到自身端正;赏赐爵禄时,应想到因为自己的欢喜而给予太多;实施刑罚时,应想到因为自己的愤怒而处罚过重。常常想到这十点,又选拔任用有才有德的人,就可以达到无为而治,又何必自己去身体力行,辛苦操劳,而代行有关部门的职责呢?”
墨子生活的时代正是“战国七雄并立”局势形成之前,诸侯激烈兼并的时期。针对战争频仍的社会现实,墨子提出了“非攻”主张。墨子认为,战争是天下的“巨害”,无论对战胜国还是战败国都将造成巨大损害,因之既不合于“圣王之道”,也不合于“国家百姓之利”。在文中,他对各种为攻战进行辩护的言论做出了批驳,并进一步将大国对小国的“攻”与有道对无道的“诛”区别开来。 他所提出的“非攻”,表达了当时人民群众的主观要求,但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虽然也曾想划分战争的性质—正义与非正义,把以“百姓人民之利”作为正义战争的标准,但他不可能从历史发展上认清什么战争是对“百姓人民有利”的战争。 本篇通过几个简单的事例,逐层深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达他的“非攻”思想: 第一,通过为人所不齿的偷盗行为来比喻不义之战。比如:开篇就用有人进入别人的园圃去偷窃桃李,最后引出攻打别人的国家,得出这是不义之战。 第二,通过“义、仁”来作为衡量战争性质的准则。很多人把攻打别人的国家,叫作“义”,并且赞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