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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原文】
 
匡章1曰:“陈仲子2岂不诚廉士哉?居於陵3,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4;匍匐往,将5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6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7,下饮黄泉8。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抑亦盗跖9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是未可知也。”
 
【翻译】
 
匡章说:“陈仲子难道不真是个廉洁之士吗?住在於陵,三天没吃东西,耳朵听不见了,眼睛看不见了。井边上有棵李树,已被金龟子吃掉了它一半多果实;他爬过去,摘下来吃,咽了几口,耳朵才听见,眼睛才看见。”
 
孟子说:“在齐国人士中,我一定要把仲子当作杰出者。但是,他怎么能真做到廉洁?要推广他的这种‘操守’,那只有把人变成蚯蚓才行。那蚯蚓,吃着地面上的干土,喝着地底下的黄泉水〔,算是廉洁到极点了〕。但仲子所住的房屋,是伯夷所盖的呢,还是盗跖所盖的?他所吃的谷米,是伯夷所种的呢,还是盗跖所种的?这个却是不知道的。”
 
【注释】
 
(1)匡章:齐人,孟子的朋友;为齐将,率兵御秦,大败之;又曾统兵取燕。
 
(2)陈仲子:也就是“於陵仲子”。
 
(3)於陵:当在今山东邹平东南,距临淄约二百里;於,音wū。
 
(4)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井上,井边;李,指李树,不是指李子;螬,蛴螬,金龟子。逢彬按,“李”原有两解:李树、李子。《孟子译注》倾向于后一解释,但以解为李树较妥。a.先秦典籍中出现的“桃”“李”“梅”等等,特别是当下文出现“实”(果实)时,都是指桃树、李树、梅树等。如:“摽有梅,其实七兮。”(《诗经·召南·摽有梅》)b.若此“李”指李实,则此句当为“井上有李,螬食之过半矣”。“有”的宾语,在下句再度出现时,一般以代词“之”指代。如:“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孟子·告子上》)参见杨逢彬《论语新注新译》4.9《考证》。
 
(5)将:拿着。
 
(6)巨擘:大拇指,比喻优秀、杰出者。
 
(7)槁壤:干土;槁,音gǎo,草木干枯。
 
(8)黄泉:地下的泉水。
 
(9)盗跖:柳下惠的兄弟,也是春秋时有名的大盗;跖,音zhí。
上一篇: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引辟,以易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也;兄戴,盖禄万钟;以兄之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兄离母,处于於陵。他日归,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曰:‘恶用是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曰:‘是 之肉也。’出而哇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之室则弗居,以於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操者也。”下一篇:公都子曰:“外人皆称夫子好辩,敢问何也?”孟子曰:“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一乱。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蛇龙居之,民无所定;下者为巢,上者为营窟。《书》曰:‘洚水警余。’洚水者,洪水也。使禹治之。禹掘地而注之海,驱蛇龙而放之菹;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汉是也。险阻既远,鸟兽之害人者消,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 “尧舜既没,圣人之道衰,暴君代作,坏宫室以为污池,民无所安息;弃田以为园囿,使民不得衣食。邪说暴行又作,园囿、污池、沛泽多而禽兽至。及纣之身,天下又大乱。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书》曰:‘丕显哉,文王谟!丕承者,武王烈!佑启我后人,咸以正无缺。’”

《孟子》被南宋朱熹列为“四书”(另外三本为《大学》《中庸》《论语》),全书一书共七篇,是战国时期孟子的言论汇编,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等)共同编撰而成。《孟子》记录了孟子的治国思想、政治策略(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政治行动,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属儒家经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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