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临刑前大喊"照顾好我妈"
刘学春,32岁,绰号“老总”,四川成都人。在2009年六七月份到2010年1月间,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刘某从成都购买甲基苯丙胺,通过他人乘坐大巴车携带或者将毒品伪装成普通货物后,通过物流公司托运的方式运至徐州,贩卖给刘某某、王某等人。刘学春贩卖、运输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达2122.5克,依法判处罪犯刘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刘学春不服,提出上诉,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已依法核准刘学春死刑。24日上午,被验明正身后,刘学春被执行枪决。6月19日上午11:07分,一声枪响。27岁的毒贩刘明(化名)结束了他短暂并罪恶的一生。刘明临刑前,记者与他进行了一次对话,在他人生的最后4小时里,面对家人、爱人和朋友,这名年轻的毒贩有太多遗憾和悔恨。他说:“如果人生再有一次选择,我会选择平淡。”图为6月19日,安岳县看守所,押赴刑场的一刻,刘明突然变得亢奋,跳起来对着亲友大喊:“帮忙照顾我妈和老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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