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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三妻四妾」有何讲究?

avatar taylor | 411 人阅读 | 0 人评论 | 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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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所谓的「三妻四妾」说的是封建社会中的一种婚姻制度,它带有一定的不平等性,是对女子的一种迫害制度。同为丧偶,男子再娶为续弦,女子再嫁是坏节。封建社会里,男尊女卑,女子只能依附于男子,这是社会制度的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加剧了男女的等级分化,于是男子可以妻妾成群,而女子却只能从一而终。

古书中有所记载,「三妻」是指春秋时期齐国君主的故事。传说当年齐国君主立后不绝,于是朝野上下议论纷纷,后来君主戏言称立后三人,而事未成则卒,史官未知其意,故称三妻。至于四妾,只是为了凑个押韵而已,并无实质性内容。古人娶三妻四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传宗接代,三妻四妾的意思应该是多妻多子的意思,就好像古代的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样。

氏族社会时期,氏族首领有资格实行「媵制」的婚姻制度,即女儿出嫁时,女方家必须以同姓侄女辈陪嫁。陪嫁过去的姊妹或女奴,就属于媵妾,而媵妾的身份比女奴要高。

再往后,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因为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

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女方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谷梁传》:「毋为妾为妻。」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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