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剐刑,到底有多残忍!

avatar taylor | 594 人阅读 | 0 人评论 |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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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凌迟,古时候对犯人的极刑之一,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最早出现于五代年间,在宋仁宗时被写入《宋刑统》作为刑罚使用。将人拴在木桩上,用刀将犯人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往下切,最初一共一百二十刀,后来又发展到三百六十刀等。

《旧唐书 桓彦范传》记载桓彦范被处死的一种刑罚,"乃令左右执缚,曳于竹槎之上,肉尽至骨,然后杖杀。"这种把人绑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剐尽直至露出白骨,然后再杖杀人作法也是极其残忍的。这也是后来剐刑的雏形。帮助唐玄宗夺位成功的爪牙大太监被封为的左监门卫将军的杨思勖性情残忍,《新唐书·宦官传》记载他内给事牛仙童只因接受了幽州张守珪的贿赂,唐玄宗就诏付杨思勖杀之。"思勖缚于格,棰惨不可胜,乃探心,截手足,剔肉以食,肉尽乃得死。"这种残忍的刑法已经和五代时期的凌迟很接近了。

凌迟之刑的行刑方法,即将受刑人衣服剥净,用渔网紧紧勒在身上,使其皮肉块块凸现于网眼之外,刽子手持一柄极薄极利之刀,细细脔割,至死方休。有时受刑人皮肉殆尽,而呼吸尚存,只见骨架之间,心脏仍在微微跳动。

据民间传言,"凌迟"处死时,刽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

历史上有记载被"凌迟"处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刘瑾。"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再如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遭温体仁诬陷,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剐了3600刀。这两个案子都是由皇帝钦定的,依据《大明律》量刑。

如果侩子手在行刑时割完要求刀数之前,犯人已经死亡的话,那侩子手可是要被杀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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